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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 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的变更
受理单位 阿克苏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:阿克苏市环南路1号
服务对象 企业
办理依据
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(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,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

2、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(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);

3、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》和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(试行)》

 

办理条件

1.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申请书;

2.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;

3.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名册、身份证明复印件;

4.经营场所方位图、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示意图、操作流程等文件;

5.经营场所与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书上的地址不一致的,还应当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;无营业执照申办单位食堂的,应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;

6.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;

7.其他材料;

8.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,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。

联系电话:2150813

 

办理流程

 

收费标准及依据

附件下载

变更申请表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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